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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创业发币不融资 注意这三点

来源:金色财经

在区块链的世界,为了有效激励网络参与者,维护共同的目标及共识,代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没有币的区块链不是真正的区块链。

而在我国,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受到严格的监管和限制。项目方也常常搞不清楚涉币类的业务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里有坑。

前段时间就有某宇宙大型深度社交学习平台项目方来咨询曼昆,在项目中,用户之间使用项目特定积分进行消费,平台为其提供项目积分与虚拟货币的结算,并收取一定的结算费用,是否可行,这其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呢?本文我们就来详细聊一聊。

01、虚拟货币业务全面禁止?

谈到虚拟货币业务,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事违法,不能做。得出接这个结论,大多是因为2017的94公告和2021年的924公告过于深入人心。

2017年央行、网信办、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从上述两个公告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否认的是虚拟货币作为法币的货币属性,禁止的是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融资和法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结算业务。但上述公告并未对虚拟货币作为商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认,也并非禁止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全部交易。

比如,如果对虚拟货币的使用,仅仅是类似在Web2 中心化互联网场景中,使用互联网积分和游戏币兑换相关的产品或服务。这种交易情况在我国现有法规环境下并未禁止。但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注意:

02、当心被他人坑

虽然前面提到,使用虚拟货币兑换项目内的产品及服务本身并未被禁止。但由于虚拟货币去中心化、匿名化的特点,容易沦为犯罪分子违法犯罪的工具,首当其冲的就是涉嫌洗钱。

曼昆团队之前专门研究过犯罪分子如何通过币圈进行洗钱,在《币圈洗钱大揭秘》一文中提到“通过虚拟货币洗钱常见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赃款放置、离析过程、融合提现。”

其中,第二步“离析过程”指的是,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在平台上进行多层次、复杂化的交易,达到赃款在多账户进行分散和交换的目的,进一步来掩盖上游犯罪非法所得的资金性质。

具体而言,犯罪分子有可能将“黑U”投入平台,通过和其他用户进行虚假交易的方式,混淆分散赃款,通过平台方特定积分转换,洗白“黑U”。

因此,项目方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为了避免项目沦为犯罪分子洗钱、跑分的工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03、当心被自己人坑

区块链项目方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项目内的支付结算,除了当心成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外,还要尤其当心被自己人坑。

传统公司通常使用财务系统和银行进行资金管理和审批流程。公司的员工若要使用公司的资金,必须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层层审批、获得授权,即便如此,仍有许多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财产的案例。

而虚拟资产的转移方式更加便捷,只需要从一个钱包地址转移到另一个钱包地址,就可以实现点对点的交易。一旦项目方内部成员无法抵挡诱惑,极易发生员工侵占虚拟资产的情况。例如:

为了避免被自己人坑,项目方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多层次审批程序。在虚拟资产交易过程中,可以采用多重签名机制,通过多个授权方的确认才能完成交易,避免虚拟资产被轻易转移。

04、律师小结

Web3 的世界很精彩,区块链创业不容易。宏观上,需要把握政策方向,守住法律底线。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既要防止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又要当心被自己人坑害。

各位老板在创业路上遇到问题和疑惑,不妨多来曼昆交流,毕竟曼昆的目标之一就是用法律成就各位老板的商业梦想,助力Web3.0 在中国合法发生!

以上就是区块链创业发币不融资 注意这三点的详细内容,更多关于区块链发币不融资需要注意哪些的资料请关注手工客其它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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